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粤—经营性—2020—0437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粤韶药监械经营许20220105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粤韶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35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402040013102
执业药师注册证:
20191002644000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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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凯达韦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25mg*30片
- 规格型号:
-
25mg*30片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23179
(国家食药总局查询)
- 产品分类:
-
中西成药 肝胆类
乙肝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 生产企业:
- 苏州特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用法用量:
- 应当由具备慢性乙型肝炎管理经验的医生开始治疗。
成人和青少年(年龄为12岁及以上且体重至少为35kg):每日一次,一次一片。口服。需随食物服用。
漏服剂量
如果漏服一剂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且已超过通常服药时间不足18小时,则患者应尽快服用一剂,并恢复正常给药时间。如果已超过通常服药时间18小时以上,则患者不应服用漏服药物,仅应恢复正常给药时间。
如果患者在服用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后1小时内呕吐,则该患者应再服用一片。如果患者在服用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后超过1小时呕吐,则该患者无需再服用一片。
特殊人群
老年人
无需针对年龄为65岁及以上的患者进行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剂量调整(参见[药理毒理])。
肾功能损害
对于肌酐清除率(CrCl)估计值≥15mL/min的成人或青少年(年龄至少为12岁,并且体重至少为35kg)或CrCl<15mL/min且正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无需调整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剂量。
在进行血液透析当天,应在血液透析治疗完成后给予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参见[药理毒理])。
对于CrCl<15mL/min且未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尚无给药剂量推荐(参见[注意事项])。
肝功能损害
无需针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进行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剂量调整(参见[注意事项]和参见[药理毒理])。
儿童人群
尚未确定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在12岁以下或体重<35kg的儿童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无可用数据。
- 适应症/主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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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适于治疗成人和青少年(年龄12岁及以上,体重至少为35kg)慢性乙型肝炎(参见[药理毒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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