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粤—经营性—2020—0437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粤韶药监械经营许20220105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粤韶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35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402040013102
执业药师注册证:
20191002644000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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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怀仁 盐酸氟西汀胶囊 20mg*14粒
- 规格型号:
-
20mg*14粒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634
(国家食药总局查询)
- 产品分类:
-
中西成药 中枢神经系统类
抗抑郁/焦虑
盐酸氟西汀胶囊
- 生产企业:
- 天津怀仁制药有限公司
- 用法用量:
- 口服。
抑郁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推荐剂量是每天20mg。如有必要,在治疗最初的3至4周时间内对药物剂量进行评估和调整以达到临床上适当的剂量。尽管较高的剂量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但对某些患者,由于使用20mg剂量无明显疗效,可以逐渐增加剂量达到60mg的最大剂量。必须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谨慎进行剂量调整,使患者维持最低的有效剂量。
抑郁症患者必须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确保症状的消失。
强迫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推荐剂量是每天20mg。尽管对于某些患者高于20mg/日的剂量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的可能性,但如果治疗两周后,由于使用20mg剂量无明显疗效,可以逐渐增加剂量达到60mg的最大剂量。
如果在10周之内没有发现任何的改善,则必须对氟西汀的治疗进行重新考虑。如果获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可以继续治疗,但应根据个体进行剂量调整。尽管没有系统研究说明氟西汀的治疗需要维持多长时间,但强迫症是一种慢性的病症,对治疗有效的患者可考虑延长治疗期至10周以上。必须根据每位患者的情况谨慎进行剂量调整,使患者维持最低的有效剂量。对治疗的需求必须定期进行再次评估。有些临床医生提倡对于药物治疗有效的患者合并进行行为心理治疗。
氟西汀治疗强迫症的长期疗效(24周以上)尚未得到验证。
神经性贪食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推荐剂量是每天60mg。治疗神经性贪食症患者的长期的疗效(3个月以上)尚未得到验证。
成人-所有适应症:推荐剂量可酌情增减。每日剂量高于80mg的情况未经系统评估。
氟西汀可单次或分次给药,可与食物同服,亦可餐间服用。
停药时,药物活性成分仍将在体内存留数周。这一特点必须在开始及结束治疗时予以考虑。
老年人:增加剂量应谨慎,且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最高推荐剂量为60mg/天。
儿童:由于尚未明确在中国儿童及青少年(18岁以下)中使用的安全性及疗效,因此不推荐在该人群中使用。
对于肝功能损害患者(见【药代动力学】)或合用了其它可能与氟西汀产生相互作用的药物的患者(见【药物相互作用】),需考虑减少药物剂量或降低用药频率(如隔日20mg)。
停用氟西汀时的撤药症状:应避免突然停药。为减少撤药反应的发生,停用氟西汀时应在至少1-2周内逐渐降低剂量,(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如果患者在降低剂量或停药过程中出现了不耐受的症状,应考虑恢复原用药剂量。随后,医生可以继续以更缓和的速度来减少用药剂量。
盐酸氟西汀胶囊和盐酸氟西汀分散片具有生物等效性。
- 适应症/主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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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
强迫症;
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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