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网站 欢迎来到亮健好药网上药店! 登录 免费注册
亮健好药网上药店LOGO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粤—经营性—2020—0437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BA7510163

营业执照:

91440200668211190E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粤韶药监械经营许20220105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粤韶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35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402040013102

执业药师注册证:

201910026440000456
热门搜索:
“降三高”
非布司他
丹参保心茶
脾氨肽口服溶液

等待中···

全部产品分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全部产品 > 丽珠得乐 枸橼酸铋钾颗粒 (1g:110mg)*28袋 > 对比

丽珠得乐 枸橼酸铋钾颗粒 (1g:110mg)*28袋

规格型号:
(1g:110mg)*28袋(丽珠得乐)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00086
生产企业: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丽珠得乐枸橼酸铋钾颗粒对比

丽珠得乐 枸橼酸铋钾颗粒 (1g:110mg)*28袋 丽珠得乐 枸橼酸铋钾颗粒 (1g:110mg)*28袋

vs

  • (1g:110mg)*28袋(丽珠得乐)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口服,用30~50毫升温水冲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包。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井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1.牛奶和抗酸药可干扰本品的作用,不能同时服用。 2.与四环素同服会影响后者吸收。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095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井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22.00
  • 剂型
  • 规格
  • 生产厂家
  • 主要成份
  • 对比
  • 注意事项
  • 不良反应
  • 禁忌
  • 有效期
  • 主治功能
  • 价格

广东亮健好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国家药监局认证的合法网上药店,致力于打造优质、低价、便捷的网上药店、专业的健康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6-2018 www.360l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粤公网安备 44020402000199号

购物车

共计2 件商品¥2.00

去购物车结算

药品清单

共计2 件商品¥2.00

去购物车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