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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思平 普瑞巴林胶囊 150mg*8粒

规格型号:
150mg*8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041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喜思平 普瑞巴林胶囊 150mg*8粒用法用量

喜思平 普瑞巴林胶囊 150mg*8粒用法用量

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治疗带状疱疹后神经痛: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75或150mg,每日2次;或者每次50mg或100mg,每日三次。 起始剂量可为每次75mg,每日2次(150mg/日);或者每次50mg,每日三次(150mg/日)。可在一周内根据疗效及耐受性增加至每次150mg,每日2次(300mg/日)。由于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清除,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以上推荐剂量适用于肌酐清除率≥60mL/min的患者。 服用本品300mg/日,2至4周后疼痛未得到充分缓解的患者,如可耐受本品,可增至每次300mg,每日2次(600mg/日),或每次200mg,每日3次(600mg/日)。由于不良反应呈剂量依赖性,且不良反应可导致更高的停药率,剂量超过300mg/日仅应用于耐受300mg/日剂量的持续性疼痛患者(见[不良反应])。 治疗纤维肌痛: 本品用于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至450mg/日。起始剂量应为每次75mg,每日2次(150mg/日),可在一周内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增至150mg,每日2次(300mg/日)。300mg/日未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增至225mg,每日2次(450mg/日)。虽然有临床试验应用本品600mg/日,但尚无证据显示该剂量有额外的显著的疗效获益,且该剂量耐受性较差。考虑到不良反应的剂量依赖性,不推荐剂量超过450mg/日(见[不良反应])。由于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对于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如需停用普瑞巴林,建议至少用1周时间逐渐减停。(其他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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