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网站 欢迎来到亮健好药网上药店! 登录 免费注册
亮健好药网上药店LOGO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粤—经营性—2020—0437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BA7510163

营业执照:

91440200668211190E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粤韶药监械经营许20220105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粤韶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35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402040013102

执业药师注册证:

201910026440000456
热门搜索:
“降三高”
非布司他
丹参保心茶
脾氨肽口服溶液

等待中···

全部产品分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全部产品 > 乐卫玛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4mg*10粒*3板 > 用法用量

乐卫玛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4mg*10粒*3板

规格型号:
4mg*10粒*3板
批准文号:
H20180052
生产企业:
Patheon Inc.

乐卫玛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4mg*10粒*3板用法用量

乐卫玛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4mg*10粒*3板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对于体重<60kg的患者,本品推荐日剂量为8mg(2粒4mg胶囊),每日一次;对于体重≥60kg的患者,本品推荐日剂量为12mg(3粒4mg胶囊),每日一次。应持续治疗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给药方法:口服。本品应在每天固定时间服用,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均可。本品应整粒吞服,也可以将本品(不能将其打开或压碎)与一汤匙水或苹果汁在玻璃杯中混合,形成混悬剂。胶囊必须在液体中停留至少10分钟,搅拌至少3分钟以溶解胶囊壳,然后吞服混悬剂。饮用后,必须将相同量的水或苹果汁(一汤匙)加入玻璃杯中,搅拌数次,然后喝完玻璃杯中所有的液体。如果患者遗漏一次用药且无法在12小时内服用,无需补服,应按常规用药时间进行下一次服药。在对本品进行剂量调整(暂停、减量)之前,应积极治疗恶心、呕吐和腹泻等不良反应;应积极治疗胃肠毒性反应,以减少肾功能不全或肾衰竭发生的风险。监测、剂量调整和停药可能需要暂停给药、调整剂量或停止本品治疗来管理某些不良反应。轻度至中度不良反应(例如1级或2级)一般无需暂停给药,除非积极治疗后,患者仍不耐受。重度(例如3级)或不能耐受的不良反应需要暂停用药直至不良反应改善至0-1级或基线。根据不良反应进行剂量调整的详细信息参见表1(详见说明书)。监测、剂量调整和停药的详细信息参见表2(详见说明书)。特殊人群:75岁及以上的患者、高加索人患者、女性患者或更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似乎对本品的耐受性较低。除中、重度肝功能不全或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以外,所有肝细胞癌患者应以推荐起始剂量8mg(2粒4mg 胶囊,体重<60kg)或12mg(3粒4mg胶囊,体重≥60kg)开始治疗,之后应根据个体耐受性进一步调整剂量。肝功能不全患者:在入组肝细胞癌临床研究的患者中,对于轻度肝功能不全患(Child-Pugh A),无需根据肝功能调整剂量,目前在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Child-Pugh B)的研究数据有限,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慎用乐卫玛(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并严密监测肝功能。尚无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C)患者的研究数据,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建议服用本品。肾功能不全患者:对于轻度或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目前尚无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数据,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建议服用本品。儿童患者:目前尚无本品用于 18 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患者的临床数据,不建议服用本品。老年患者:不需要根据年龄调整起始剂量,在年龄≥75 岁的患者的研究数据有限。

其他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用法用量

广东亮健好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国家药监局认证的合法网上药店,致力于打造优质、低价、便捷的网上药店、专业的健康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6-2018 www.360l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粤公网安备 44020402000199号

购物车

共计2 件商品¥2.00

去购物车结算

药品清单

共计2 件商品¥2.00

去购物车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