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网站 欢迎来到亮健好药网上药店! 登录 免费注册
亮健好药网上药店LOGO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粤—经营性—2020—0437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BA7510163

营业执照:

91440200668211190E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粤韶药监械经营许20220105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粤韶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35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402040013102

执业药师注册证:

201910026440000456
热门搜索:
“降三高”
非布司他
丹参保心茶
脾氨肽口服溶液

等待中···

全部产品分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全部产品 > 致君宝 小儿清热止咳合剂(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10ml*10支 > 副作用
致君宝 小儿清热止咳合剂(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10ml*10支

致君宝 小儿清热止咳合剂(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10ml*10支

规格型号:
10ml*10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326 (国家食药总局查询)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小儿清热止咳合剂(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副作用

使用小儿清热止咳合剂(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使用小儿清热止咳合剂(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的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嘉宁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嘉宁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广东亮健好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国家药监局认证的合法网上药店,致力于打造优质、低价、便捷的网上药店、专业的健康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6-2018 www.360l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粤公网安备 44020402000199号

购物车

共计2 件商品¥2.00

去购物车结算

药品清单

共计2 件商品¥2.00

去购物车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