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伤痛克酊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肛门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5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 7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8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9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10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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