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粤—经营性—2020—0437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粤韶药监械经营许20220105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粤韶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35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402040013102
执业药师注册证:
20191002644000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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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派立噻 Q布林佐胺噻吗洛尔滴眼液 5ml
- 规格型号:
-
5ml
- 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81122(原注册证号 H20150092 )
(国家食药总局查询)
- 产品分类:
-
中西成药 眼科类
青光眼
Q布林佐胺噻吗洛尔滴眼液
- 生产企业:
- SA Alcon-Couvreur N V
- 用法用量:
- 用量
成年人(包括老年人)用药
每日2次,每次1滴,将本品滴入患眼结膜囊内。
当遗漏一次点药时,应按计划好的下次用药时间继续点药。剂量不应超过每日两次,每次一滴。
当使用本品替代另外一种抗青光眼药物时,本品应在被替代药物停用后的次日使用。
肝损害或肾损害患者用药
未在肝损害或肾损害患者中进行应用本品或应用噻吗洛尔5mg/ml滴眼液的临床研究。肝损害或轻中度肾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未在重度肾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高氯性酸中毒患者中进行应用本品的研究。由于布林佐胺及其主要代谢产物主要通过肾脏排泄,因此本品禁用于重度肾损害患者(参见[禁忌])。
用法
供眼部用药。
要求患者在使用前摇匀。
压迫鼻泪道或闭合眼睑2分钟可使药物的全身吸收减少。这样可以减少全身副作用,增强局部作用。
如果正在同时使用多种局部眼科药品,每种药物的给药时间间隔至少5分钟。眼膏应最后给药。
为避免污染药瓶口和混悬液,使用时注意不要使瓶口接触眼睑、周围区域或其他表面。要求患者在不使用时盖紧药瓶。
取下瓶盖后,如果防拆封扣环松动,在使用本产品之前应将其取下。
- 适应症/主治功能:
-
降低成人开角型青光眼或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IOP),用于对单一药物疗效不佳的患者。
-
正品保证
国家认证 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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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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