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粤—经营性—2020—0437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粤韶药监械经营许20220105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粤韶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35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40204001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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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正丁 盐酸托莫西汀胶囊 25mg*10粒
- 规格型号:
-
25mg*10粒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7104
(国家食药总局查询)
- 产品分类:
-
中西成药 中枢神经系统类
多动症
盐酸托莫西汀胶囊
- 生产企业:
- 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 用法用量:
- 初始治疗
体重不足70kg的儿童和青少年用量 开始时,盐酸托莫西汀的每日总剂量应约为0.5mg/kg,并且在3天的最低用量之后增加给药量,至每日总目标剂量,约为1.2mg/kg,可每日早晨单次服药或早晨和傍晚平均分为两次服用。剂量超过1.2mg/kg/日未显示额外的益处。
对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4mg/kg或100mg,选其中较小的一个剂量。
体重超过70kg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用量 开始时,盐酸托莫西汀的每日总剂量应为40mg,并且在3天的最低用量后增加给药量,至每日总目标剂量,约为80mg,可每日早晨单次服药或早晨和傍晚平均分为两次服用。再继续使用2到4周后,如仍未达到最佳疗效,每日总剂量最大可以增加到100mg,没有数据支持在更高剂量下会增加疗效。
对体重超过70kg的儿童和青少年以及成人,每日最大推荐总剂量为100mg。
维持/长期治疗
通常认为,ADHD可能需要长期的药物治疗。一项对照临床研究结果证明,6-15岁患有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的儿童和青少年在使用1.2-1.8mg/kg/日剂量取得治疗效果后,继续维持盐酸托莫西汀治疗是有益的。因此接受盐酸托莫西汀维持治疗的患者通常应继续使用其在开放用药阶段取得治疗效果相同的剂量。如果医生选择长期使用盐酸托莫西汀,应定期再评价长期治疗对患者的有效性。(其他详见说明书)
- 适应症/主治功能:
-
盐酸托莫西汀用于治疗儿童和青少年的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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