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粤—经营性—2020—0437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粤韶药监械经营许20220105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粤韶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35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402040013102
执业药师注册证:
201910026440000456
- 热门搜索:
- “降三高”
- 非布司他
- 丹参保心茶
- 脾氨肽口服溶液
当前位置:
首页 >
全部产品 >
东阳光 富马酸喹硫平片 100mg*30片 >
价格
东阳光 富马酸喹硫平片 100mg*30片
- 规格型号:
-
100mg*30片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870
(国家食药总局查询)
- 产品分类:
-
中西成药 中枢神经系统类
抗精神分裂
富马酸喹硫平片
- 生产企业:
- 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2次,饭前或饭后服用。
成人:1.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治疗初期的日总剂量为:第一日50mg,第二日100mg,第三日200mg,第四日300mg。
从第四日以后,将剂量逐渐增加到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每日300-450mg。可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调整为每日150-750mg。
2.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当用作单一治疗或情绪稳定剂的辅助治疗时,治疗初期的日总剂量为第一日100mg,第二日200mg,第三日300mg,第四日400mg。到第六日可进一步将剂量调至每日800mg,但每日剂量增加幅度不得超过200mg。
可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调整为每日200-800mg,常用有效剂量范围为每日400-800mg。
老年患者:
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本品慎用于老年患者,尤其在开始用药时。老年患者的起始剂量应为每日25mg。随后每日以25-50mg的幅度增至有效剂量,但有效剂量可能较一般年轻患者低。
肾脏和肝脏损害患者:
口服喹硫平后的清除率在肾脏和肝脏损害的患者中下降约25%。喹硫平在肝脏中代谢广泛,因此应慎用于肝脏损害的患者。对肾脏或肝脏损害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应为每日25mg。随后每日以25-50mg的幅度增至有效剂量。
或遵医嘱。
- 适应症/主治功能: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
正品保证
国家认证 安全健康
-
真药查询
国家监督 真实有效
-
隐私包装
安全放心 隐私配送
-
货到付款
货到付款 购药无忧
-
厂家授权
厂家授权 品质护航
-
专业医师
用药安全 专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