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粤—经营性—2020—0437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粤韶药监械经营许20220105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粤韶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35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40204001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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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力宏 头孢丙烯胶囊 0.125g*12粒/盒
- 规格型号:
-
0.125g*12粒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87
(国家食药总局查询)
- 产品分类:
-
中西成药 抗菌消炎类
抗生素
头孢丙烯胶囊
- 生产企业:
-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按体重一次。
- 适应症/主治功能: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
注:通常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内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一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
(2)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
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
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
适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定病原菌对头孢丙烯的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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