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网站 欢迎来到亮健好药网上药店! 登录 免费注册
亮健好药网上药店LOGO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粤—经营性—2020—0437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BA7510163

营业执照:

91440200668211190E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粤韶药监械经营许20220105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粤韶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35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402040013102

执业药师注册证:

201910026440000456
热门搜索:
“降三高”
非布司他
丹参保心茶
脾氨肽口服溶液

等待中···

全部产品分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全部产品 > 葫芦娃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4g*10袋 > 说明书

葫芦娃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4g*10袋

规格型号:
4g*10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152
生产企业: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葫芦娃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4g*10袋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商品名称: 葫芦娃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4g*10袋
拼音全码:HuLuWa XiaoErFeiReKeChuanKeLi 4g*10Dai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

【性状】

本品为棕色颗粒,味苦。

【适应症/主治功能】

本品的功效 为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注意事项】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 5. 运动员慎用。 6. 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规格型号】

4g*10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禁忌】

尚不明确。

广东亮健好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国家药监局认证的合法网上药店,致力于打造优质、低价、便捷的网上药店、专业的健康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6-2018 www.360l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粤公网安备 44020402000199号

购物车

共计2 件商品¥2.00

去购物车结算

药品清单

共计2 件商品¥2.00

去购物车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