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网站 欢迎来到亮健好药网上药店! 登录 免费注册
亮健好药网上药店LOGO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粤—经营性—2020—0437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BA7510163

营业执照:

91440200668211190E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粤韶药监械经营许20220105号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粤韶食药监械经营备20150035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JY14402040013102

执业药师注册证:

201910026440000456
热门搜索:
“降三高”
非布司他
丹参保心茶
脾氨肽口服溶液

等待中···

全部产品分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全部产品 > 盘龙云海 灵丹草颗粒 3g*18袋 > 说明书

盘龙云海 灵丹草颗粒 3g*18袋

规格型号:
3g*18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634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盘龙云海 灵丹草颗粒 3g*18袋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灵丹草颗粒
商品名称: 盘龙云海 灵丹草颗粒 3g*18袋
拼音全码:PanLongYunHai LingDanCaoKeLi 3g*18Dai

【主要成分】

臭灵丹

【性状】

灵丹草颗粒为棕色颗粒;略有芳香,味甜而苦涩。

【适应症/主治功能】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咽痛伴风寒感冒,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 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用。

【规格型号】

3g*18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3 ~6克 ,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用。

其他灵丹草颗粒说明书

广东亮健好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国家药监局认证的合法网上药店,致力于打造优质、低价、便捷的网上药店、专业的健康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6-2018 www.360lj.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营业执照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粤公网安备 44020402000199号

购物车

共计2 件商品¥2.00

去购物车结算

药品清单

共计2 件商品¥2.00

去购物车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