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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中西成药 > 皮肤/血管类 > 疱疹 > 轰克 甲硝唑凝胶 10g

轰克 甲硝唑凝胶 1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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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克 甲硝唑凝胶 10g

轰克 甲硝唑凝胶 10g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包疮、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市 场 价  :
9.00
促 销 价  :
}
8.50
全 场 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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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活动:
超值钜惠 3盒起8元/盒,10盒起7元/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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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甲硝唑凝胶
产品编号:
F751042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522 (国家食药总局查询)
生产厂家: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规       格:
20g(丽芙)
5ml:37.5mg*3支
0.5g*5枚*2板(妍婷)
0.5g*10枚(友南)
10g(轰克)
疗 程  装:
10盒起 | 7.00 元/盒
3盒起 | 8.00 元/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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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名称

      轰克 甲硝唑凝胶 10g

      产品规格

      10g(轰克)

      有效日期

      24 个月

      主要原料

      本品每克含甲硝唑7.5毫克,辅料为:甘油、卡波姆、羟苯乙酯、氢氧化钠。

      主要作用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包疮、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清洗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酒渣鼻红斑以2周为1疗程,连用8周。炎症性丘疹、脓庖以4周为1疗程。

      生产企业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甲硝唑凝胶)说明书

      温馨提示:部分商品说明书更换频繁,请以商品实物为准。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甲硝唑凝胶

      商品名称:轰克 甲硝唑凝胶 10g

      拼音全码:HongKe JiaXiaoZuoNingJiao 10g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甲硝唑7.5毫克,辅料为:甘油、卡波姆、羟苯乙酯、氢氧化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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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状】

      本品为淡黄色透明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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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应症/主治功能】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包疮、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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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型号】

      10g(轰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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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清洗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酒渣鼻红斑以2周为1疗程,连用8周。炎症性丘疹、脓庖以4周为1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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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偶见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皮肤刺激等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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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 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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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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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互相作用】

      本品大量使用经粘膜吸收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似的药物相互作用,如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干扰双硫仑代谢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测定结果、与肝微粒体酶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可加快或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等。

      查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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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儿童应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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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因此应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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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用药】

      动物实验发现,甲硝唑腹腔给药后,对胎仔有毒性。而目前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尚缺乏足够和严密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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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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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毒理】

      本品大量使用经粘膜吸收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似的药物相互作用,如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干扰双硫仑代谢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测定结果、与肝微粒体酶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可加快或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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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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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贮 藏】

      遮光,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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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 装】

      铝质药用软膏管包装,10克/支/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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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期】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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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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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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