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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中西成药 > 呼吸系统类 > 石药 桂龙咳喘宁片 0.33g*54片

石药 桂龙咳喘宁片 0.33g*54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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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药 桂龙咳喘宁片 0.33g*54片

石药 桂龙咳喘宁片 0.33g*54片

止咳化痰,降气平喘。用于风寒或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等症;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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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咳化痰,降气平喘。用于风寒或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等症;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

通用名称:
桂龙咳喘宁片
产品编号:
J747303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558
生产厂家:
石药控股集团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规       格:
0.41g*12片*2板(仁和)
0.5g*12粒*4板(桂龙)
0.5g*24粒(桂龙)
0.33g*54片(石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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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名称

      石药 桂龙咳喘宁片 0.33g*54片

      产品规格

      0.33g*54片(石药 )

      有效日期

      60 个月

      主要原料

      桂枝、龙骨、白芍、牡蛎、黄连、法半夏、瓜篓皮、苦杏仁(炒)、大枣、生姜、甘草(炙)。

      主要作用

      止咳化痰,降气平喘。用于风寒或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等症;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生产企业

      石药控股集团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桂龙咳喘宁片
      商品名称:石药 桂龙咳喘宁片 0.33g*54片
      拼音全码:ShiYao GuiLongKeChuanNingPian 0.33g*54Pian
      【主要成分】
      桂枝、龙骨、白芍、牡蛎、黄连、法半夏、瓜篓皮、苦杏仁(炒)、大枣、生姜、甘草(炙)。
      【性 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浅棕色至棕色;气芳香。味微苦而甜。
      【适应症/主治功能】
      止咳化痰,降气平喘。用于风寒或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等症;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
      【规格型号】
      0.33g*54片(石药 )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 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互相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效期】
      60 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558
      【生产企业】
      石药控股集团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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