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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百得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0.4g*6袋

规格型号:
0.4g*6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760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司百得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0.4g*6袋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商品名称: 司百得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0.4g*6袋
拼音全码:SiBaiDe JingAnSuanBuLuoFenKeLi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精氨酸布洛芬。辅料为:碳酸氢钠、糖精钠、阿斯帕坦、杏味香精、蔗糖。

【性状】

本品为白色颗粒性粉末;具特殊的香味。

【适应症/主治功能】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神经痛、以及流感引发的发热。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对症状不了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 7 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8 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9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者禁用。

【规格型号】

0.4g*6袋

【用法用量】

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同城口服一次剂量,一次1包,一日2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

【不良反应】

1.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者禁用。

【药理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镇痛、抗炎和解热的作用。精氨洛芬为布洛芬精氨酸盐,提高布洛芬的溶解度,比布洛芬的吸收速度更快,服药后15-30分钟即达到止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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