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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 布洛芬混悬液 100ml

规格型号:
100ml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251
生产企业: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天大布洛芬混悬液对比

天大 布洛芬混悬液 100ml 天大 布洛芬混悬液 100ml

vs

  • 100ml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口服。 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数   1-3        10-15         4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   4-6        16-21         5     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   7-9        22-27         8     24小时不超过4次。   10-12       28-32         10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 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 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730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18.00
  • 剂型
  • 规格
  • 生产厂家
  • 主要成份
  • 对比
  • 注意事项
  • 不良反应
  • 禁忌
  • 有效期
  • 主治功能
  •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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